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开展学生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思想政治工作网络,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把广大同学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加强对广大同学的思想教育和对预备党员的再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员联系班级制度是指由院党总支向每个班级指派一名党员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开展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班级管理工作,联系培养班级入党积极分子,做好班级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等工作的制度。
二、院系结合辅导员、班主任安排的实际情况,精心在全系党员中选派联系人,联系人与联系对象一经确定,原则上不随意调换。因毕业或其它原因需调换联系人,由系党支部统一安排,前后联系人应做好交接工作。
三、联系人应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相应班级的组织发展工作
1、向该班级宣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
2、密切同党支部、团支部联系,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详细的考察档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对已经上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要及时谈话,对其进行跟踪培养和考察,协助辅导员、班主任每学期至少主动找入党申请人谈话一至两次,并进行广泛深入的群众调查,了解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如实向支部汇报考察培养进程,并填写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应协助辅导员、班主任主动参加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参加联系班级的班会、团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1、主动与辅导员、班主任联系,深入了解班级情况,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协助处理好突发事件。
2、联系“困难学生”。党员要及时了解掌握该班“困难学生”的情况,抓住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启发觉悟,提高认识,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起到督促、帮助、引导的作用。
3、每位党员应认真填写联系记录。内容、时间要详实,措施要具体,效果要实在。
4、每学期院学生支部将组织一次党员联系班级工作交流,检查督促本制度的落实情况,交流心得体会,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以促进联系工作的深化。
五、院党总支要将党员联系班级的工作情况列为党员评议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党员在落实联系制度中的表现和成效将作为党内评选优秀党员的依据条件之一。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我院党总支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