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和教务处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1年04月27日 15:39  点击:[]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

为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各教学环节的正常运行和质量,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本科教学开学准备及运行的整体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学中的亮点,促进本科教学质量提高。根据2021学校工作要点、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学校定于2021年4月21日-5月7日(第8-10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检查方式

1、各学院要根据2021年学校工作要点、学院2021年本科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制定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计划、重点及主要检查内容、检查安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各学院按通知要求对开学以来学院教学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组织专人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1、 严格按照教育部高教司“加强高校课堂教学管理,坚持依法治教,明确课堂讲授纪律,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的要求和《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本科教学检查制度》(重工商大〔2007〕118号)的要求和内容逐项进行检查。

2、学院对期初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与落实情况及达到的效果。

3、开学以来学院教学工作的整体运行情况,学院开展课程思政的落实和实施情况、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教学运行中的亮点、异常情况的调查与处理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学院对各主要教学环节监控是否到位。

4、听课制度落实情况,根据《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干部听课制度》(重工商大委〔2020〕75号)的要求,学院领导和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中心主任持续深入课堂听课、走进教学、走进教室、贴近学生的开展情况,听课重点要关注课堂教学意识形态、课程思政、师德师风等问题,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相关人员深入课堂听课不得少于一次。

5、严格检查任课教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开学以来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是否与授课计划一致的情况和学生的出勤情况。

6、开学以来学院教师调(停)课情况,是否按学校规定、要求逐一进行了补课。已调(停)课但还未补课的落实情况。

7、按照各专业培养方案,学院要重点检查本学期课程是否按培养方案全面开课,是否存在漏开课情况。

8、全面检查2021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情况。

9、学生教学信息员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教务信息系统,全面梳理学生反馈信息,对涉及教学的相关反馈信息的处理及回复情况,对反馈问题的的落实情况。

10、对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评教成绩低于85分任课教师的帮扶情况是否全面落实到位,并将整改和帮扶措施报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督办公室。

11、前9周结束课程考试的安排情况。及时排考,并通知到参加考试的学生,课程考试严格执行查验学生证件、证照和一(学生证或有照片的一卡通),证照合一。结业课程考试严格按照开设整个学期课程的考试标准和规定执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教学班开设的同一门课程的结业考试是否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12、各学院领导、辅导员、任课教师要严格和强化课堂管理。重点检查学生课堂上睡觉、玩手机、不认真听课、迟到、早退、旷课及不假随意离开课堂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可行的措施。

三、检查要求

1、请各学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按照通知要求逐一落实到位、责任到人。通过组织召开学院大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落实期中教学检查的具体要求,广泛收集和听取教师和学生、校(院)级督导督察委员对学院教学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经济管理类实验教学检查办法由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学院实验教学检查由各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落实。各实验中心重点落实各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3、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学院的检查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检查的结果与分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其中,总结要体现具体数据,比如:教学观摩、公开课、示范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课堂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学生出勤情况、领导听课情况,领导走进教学、走进教室、贴近学生的开展情况,任课教师调(停)课情况及安排补课情况、各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各教学环节的过程控制及质量监控等;要对统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

4、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应根据本次常规检查和重点检查的情况,如实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见附件)。请各学院于5月12日(第十一周星期三)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与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和调(停)课及补课情况汇总表(所有上交材料均需主管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章)(总结报告应体现学院教学及管理的特色和优势、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目前存在的困难、差距以及下一步如何改进等方面)送交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厚德楼8004),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sgx1213@ctbu.edu.cn。

5、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属于学院职责范围内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和处理,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应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使教学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学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汇总检查结果后进行情况通报。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4月20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全国商务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外语教育中的课程思政》讲座通知

关闭

Baidu
sogou